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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1-09-27 21:41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

①第一外语为英语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推免生,要求通过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招收推免生的本科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五个专业其中之一。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文学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推免生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其它语种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内容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复试录取工作

1.文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专业成立相关复试专家小组。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及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2.复试方式

除单列计划的“支教团”外,所有校内外推免生均应参加复试考核。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我校2022年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对本校考生采用现场面试的考核形式;对于非本校考生采用线上考试方式。

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内容由专业素养及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素养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

专业面试参考书目:

文艺学:1. 童庆炳等编《文学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2.李壮鹰主编《中国古代文论选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3.杨冬:《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德里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汉语言文字学:1.王力《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全四册),中华书局,1999年;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 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中国古典文献学: 1. 杜泽逊《文献学概要》,中华书局,2001年;2. 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史简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 黄永年《古文献学四讲》,鹭江出版社,2003年

中国古代文学:袁世硕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二版)(上、中、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文学方向):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中国现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方向):丁帆主编《中国新文学史》(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1.曹顺庆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2.孟昭毅、黎跃进、郝岚编《简明比较文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三、工作时间安排

1.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录取于2020年10月14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 录取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依照此排名依次录取。

3. 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电话:022-23765853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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