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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09-04 16:41  

文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在《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科学遴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体系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完成推免各项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专家审核小组由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具体名单如下: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静、赵利民

副组长:周宝东

成  员:魏晋雪、刘传宾、陈鹏飞、王世凯、李雪、周全、刘梦雨、刘兆文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赵利民

成  员:李玉平赵建忠、鲍国华吕超

三、申请资格及遴选办法

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本校国家计划 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按期毕业条件,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 35%。

6.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④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⑤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见《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遴选办法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且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根据学生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选。学生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比较课程考核总评成绩,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再相同的比较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如再相同则比较学分绩点总和。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和其他条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他条件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个方面。

(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课程考核总评成绩*90%+其他条件成绩*10%,满分100分。

  1.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以教务系统库中第一至第六学期的专业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准,按原始成绩进行核算,满分100分。

    2.其他条件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本科在学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规定级别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可获得相应成绩,满分100分。如在上述五个方面的某一方面中有多项符合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或最具代表性的一项,不累计记分。计分方式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计10分。

    (2)参加志愿服务:国家级活动志愿者计10分,市级活动志愿者计8分。其他类型志愿服务:每小时0.1分,不足一小时按照半小时计,不足半小时不计,6分封顶。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计10分。

    (4)科研成果:主持完成国家级大创项目,计15分,参与完成国家级大创项目,计5分;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列期刊上的科研论文,计30分;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所列期刊上的科研论文,计20分。

    (5)参加竞赛获奖: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个人赛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计40分、国家级二等奖计30分、国家级三等奖计20分;团体赛国家级一等奖参赛成员分别计30分、国家级二等奖参赛成员分别计20分、国家级三等奖参赛成员分别计10分。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5:草拟、审定、公布推荐工作方案。

    (二)9月6-7:公布课程成绩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召开说明会,组织学生报名推荐工作,接收学生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9月8-9日: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对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思想品德情况进行鉴定,对服兵役、志愿者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材料进行审定;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064(教学工作办公室)。

    (四)9月11日 17:00 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教务处组织审核推荐人选材料。

    (五)9月14日,教务处负责在学校主页公示全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公示期 7天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255(教务处)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学校推免工作办法为准。

     

     

                                  文学院

                                    2025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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