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文件要求,在确保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做好我院2026年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保障小组和测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招生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测试考核工作。
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静、赵利民
组员:周宝东、孟小丽、郎军、刘传宾 吕超
招生测试工作保障小组:
组长:李静
组员:郎军、李雪、周全、刘兆文、王哲 刘梦雨
二、测试工作原则及安排
(一)总体原则
秉承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在对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测试工作安排
1.测试形式
汉语言文学专业测试采用 专业测试(笔试)+综合面试 的形式进行。
2.测试内容
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命题,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3.测试评分及成绩
测试成绩采用满分百分制,分为专业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每项各占50%。综合面试考生测试次序随机确定,成绩由每位测试专家根据测试评分细则,现场独立评判分数后,取算术平均值。评分记录现场密封后,统一交招生服务中心集中保管。
4.测试时间及时长
2026年6月22日(周一)
9:00-10:00 笔试
10:15面试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严格落实测试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人,提前做好考生联络和培训工作,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2.参加测试的考生在测试前签订《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诚信测试承诺书》。
3.录取工作人员测试前签订《天津师范大学测试工作行为规范及廉政责任书》。
四、录取
1.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院本科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招生服务中心。
2.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文学院
2026年6月12日